心若无住,妄依何立。
  • 2008年10月03日

    邦妮与爱丽丝的海绵往事 chapter2 - [苍蓝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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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人都向往飞上天,而我知道我是被闪电无视被流星搁置的人,于是我更加奋力地往土里钻,雨点兴奋地扑打着土地,我们同样无奈地变成了海绵。爱丽丝你看看啊,是你的不是你的都是海绵了!你一定跟我一样兴奋无比,可是我知道再没人倾洒自己滋养别人了,再没有了。
    我就这么一直爬到地下,森林的内部,原来人都集中在地下。
    那里的人管这叫城市,还取了个像模像样的名字:苏水城。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搞不清,却记住了它,更可笑的是,我打算一直住在这里。



    这里的人热情至极,我带着满身污垢和混浊黏液又怎样?他们笑着闹着欢迎我的加入,他们充斥着坦诚的笑容,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他们说只要你愿意,你就过你的生活。这里完全自主完全放松,每个人都是昂扬向上的独我。我喜欢这里,并且我认为我的过去和未来都将属于这里。
    我就这样被唤起了关于摇滚的所有记忆,即使我己经不记得我作为一个人所具备的任何信息,但我依然辨认出了这群摇滚青年的善意,这是一群好人,有良心的人。


    每个人都可以是诗人,是乌托邦里的精神领袖,那些带着强劲有力的音乐足以震撼每根神经和试图懒散的皮肉,我终日不停歇地拾起掉落地上的碎片,不久他们便可以拼出一个我,那才是完整的我。我恍惚看到一个沉默的高三孩子每天道貌岸然地埋头看书,晚上装模作样地听歌看书,书不是一样的书,人也不是那个人了。我也看到那些被烟头和钢针刻在血液里的青春期,看到失足掉落明亮光线里却不知悔改的人,也看到了把电影当生活、把疼痛当欢愉的浮生,光影掠过,空虚滞留。




    我依然选定一棵清净的大树安顿下来,连同我的全部家当——《时间简史》。很庆幸这里也有跃动妖娆的鱼,我最爱的比目鱼,还有夜里失眠陪我聊天的蝙蝠。人类的热情归热情,终是免不了一番对混沌血液的指责。苏水城每天不定时会有聚众的人群,或者团体和乐队,他们嚎叫、低吟、咆哮、撞击,这都无关紧要,没有人不诚恳,偶尔无聊时我便去搅拌其中,这可不比糟糕的社会机器下千呼万唤才等来那一小场根本无法满足需求的所谓演出。每个人都是最好的摇滚者,就差你还在虚假服从了,就差你不肯正视了。
    我细数了从大树到一间空房间的步数是四十步,那儿看上去没人住,除了偶尔堆叠成山的碟片移换个位置。我常去这里取喜欢的碟来听,也会把手中的好货留下与那房子的主人交换,甚至我们共同读那本《时间简史》,每次翻开都会先去寻找书页的折痕。我美滋滋的认为,有个同样沉默的人在相同的时间里映衬出彼此的影子,其实我更希望这是只乌鸦或是山羊。



    会有任何可能,也包括这根本就是我的痕迹。我潜意识里希望融合了爱丽丝血液的我就会变成她,代替她活着。我只是个不再有记忆的人,我住在森林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最痛苦的不是拥有痛苦记忆本身,而是将其全数抽空放空。我已经失掉了根基,即使再生出美丽的花儿也只能是他人眼中的异端。除了自我欣赏,我还能做什么。我坚持单独活下去的原因也在此,没有人会容忍这样的盲目,每个人都不是每个人的什么,只有暂时和流逝是永恒的。
    来的CD机没电了,Neil Young突然脱离轨道,这很恐怖,我还没想过电量耗完的时候怎么办,一定要跟那人当面交涉么?还是此后只能听原生态的摇滚乐了?思来想去,我决定写张纸条随CD机一起回去。
    没想到会在求助于人的时候狭路相逢,是个男人,没闻到多余不结的气味,瞳孔空明,身体看上去脏兮兮。我在心里满足的笑了。


    我问了男人的名字,都男。他说,你好,爱丽丝。
    我不叫爱丽丝。在心里说。
    她始终都会是你。在心里说。
    我听完就走。我说。
    都男说,你留在这儿吧,这是我家,我很少回。
    我说,我有家,我不留,我听完就走。
    都男呆了一下,他身上散发着火红的气息,真是怎么都看不够,闻不厌。



    我是听完就走的。我预感到,我再也不来这儿听歌了。
    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冲我眨眼,砰,关门的声音可真响。



    苏水城的雨水多到不可抑制,我很反感,雨让我迷离、躁动,莫不如踏踏实实盖一场压倒性的大雪,一切都将偃旗息鼓。
    蝙蝠甲总在问我,你的脸怎么变了样子?
    都男开始问我,你的脸怎么变了样子?
    大雨从没给过我解释,我已经记不清我最初的样子,可我始终记得爱丽丝那张脸,于是我变成了爱丽丝。
    直到我完全变成了爱丽丝,都男才告诉我他所知道爱丽丝。
    你现在样子就是爱丽丝。
    我完全明白。
    自从下雨那天你就这样了,小怪物。
    怪你妈逼物!闪电出现的时候,我才看清了我的脸。
    你说你梦到的球形闪电?不,你不可能见到它们,你不可能还活着……
    我只想变回我自己!可没有人记得我的脸,包括我。
    告诉我你跟爱丽丝发生了什么?你是谁?
    不重要了,同样的问题,请你告诉我答案。
    我是爱丽丝的夫君,爱丽丝是……
    她不是你娘子!你只能决定你是她什么人,仅此而已。



    谁也不能平心静气的说话,唯有爱丽丝。
    我愈发想念爱丽丝。我可能会对自己好一点,以此作为补偿。



    没想到爱丽丝就在此时找我来了,我有意让自己意识模糊,哪怕是在梦里的片刻相见。
    爱丽丝正在涂红唇,很红很红,一遍遍涂不知疲倦。我用力挪开似乎粘连的双唇,挤出三个字:爱丽丝……然后我就说不出话了,也许我的嘴唇被她的红摘除掉了。她还在,她却不在,红还在,血还在,只有我就要不在了。
    你的红唇,已经很红了。在心里说,连自己都听不到。
    我只好走近她,在她脖子后面吹气,可她不再感觉到我。
    至少我还可以触摸爱丽丝,我的爱人和仇人。
    她的脸还是她的,她的一切都是她的,她从没把我当作什么。我还是满意的笑了。
    我抚摸着她,发现自己正在一点点消逝。不久都男也来了,我听到、看到他们,所有人都在消逝中,是的。
    都男说,她已经变成你的样子。
    爱丽丝说,她会来见我的,可是你看上去等不及了。
    我动作会很快,等我杀死她以后,我们就走,我们就自由了。
    爱丽丝还在涂她的红唇,她只说,好。
    都男过来拥抱爱丽丝,我死死地瞪着他们,努力分开男人的手臂,男人的手指在爱丽丝的唇上滑过,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男人舔掉她的嘴唇。我闭上眼睛。
    我企图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看不见了,原来我已经毫无念想,才算死过
    梦里梦外都是大雨,都是闪电,球形闪电,我能感觉到。
    都男已经持刀向我走来了,我睁着我看不见的双眼朝他微笑,手里捏着我的《时间简史》。很快地,尖刀在我全身几番游走,我的笑容终于冻结在大雨里。
    都男舔舔刀上的血迹,向身后的爱丽丝走去。
    爱丽丝脸上带着与死者一模一样的笑容,她主动拥抱了他,然后接过他手中的尖刀,在自己脸上划开一个小口,都男并没有反应过来,他呆坐到树下,突然一个优雅的闪电在两人面前劈开一个分水岭,男人在明亮的光线下看到,脸皮之下的面孔,是邦妮诡异的笑脸……



    都男在闪电消逝中惊恐地死去,我把他的身体扶正,在他左手塞进一根烟。我手持火柴,为他点燃,喃喃道,瞧,你已经听到那声响了。



    次日凌晨,苏水城人发现空房间里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还有一只躺在地上冰凉的红唇。












    这是一段07年写过的字,与现在的心境完全不同了。距离底层真实的生活越来越近,不再为着独自狭小的意识而感染到全部的情绪,不再进驻在贝壳里,打开那层虚伪的躯壳,即使再柔软的蚌也会变得无限强大。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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