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若无住,妄依何立。
  • 所有人都向往飞上天,而我知道我是被闪电无视被流星搁置的人,于是我更加奋力地往土里钻,雨点兴奋地扑打着土地,我们同样无奈地变成了海绵。爱丽丝你看看啊,是你的不是你的都是海绵了!你一定跟我一样兴奋无比,可是我知道再没人倾洒自己滋养别人了,再没有了。
    我就这么一直爬到地下,森林的内部,原来人都集中在地下。
    那里的人管这叫城市,还取了个像模像样的名字:苏水城。我连自己的名字都搞不清,却记住了它,更可笑的是,我打算一直住在这里。



    这里的人热情至极,我带着满身污垢和混浊黏液又怎样?他们笑着闹着欢迎我的加入,他们充斥着坦诚的笑容,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方式,他们说只要你愿意,你就过你的生活。这里完全自主完全放松,每个人都是昂扬向上的独我。我喜欢这里,并且我认为我的过去和未来都将属于这里。
    我就这样被唤起了关于摇滚的所有记忆,即使我己经不记得我作为一个人所具备的任何信息,但我依然辨认出了这群摇滚青年的善意,这是一群好人,有良心的人。


    每个人都可以是诗人,是乌托邦里的精神领袖,那些带着强劲有力的音乐足以震撼每根神经和试图懒散的皮肉,我终日不停歇地拾起掉落地上的碎片,不久他们便可以拼出一个我,那才是完整的我。我恍惚看到一个沉默的高三孩子每天道貌岸然地埋头看书,晚上装模作样地听歌看书,书不是一样的书,人也不是那个人了。我也看到那些被烟头和钢针刻在血液里的青春期,看到失足掉落明亮光线里却不知悔改的人,也看到了把电影当生活、把疼痛当欢愉的浮生,光影掠过,空虚滞留。




    我依然选定一棵清净的大树安顿下来,连同我的全部家当——《时间简史》。很庆幸这里也有跃动妖娆的鱼,我最爱的比目鱼,还有夜里失眠陪我聊天的蝙蝠。人类的热情归热情,终是免不了一番对混沌血液的指责。苏水城每天不定时会有聚众的人群,或者团体和乐队,他们嚎叫、低吟、咆哮、撞击,这都无关紧要,没有人不诚恳,偶尔无聊时我便去搅拌其中,这可不比糟糕的社会机器下千呼万唤才等来那一小场根本无法满足需求的所谓演出。每个人都是最好的摇滚者,就差你还在虚假服从了,就差你不肯正视了。
    我细数了从大树到一间空房间的步数是四十步,那儿看上去没人住,除了偶尔堆叠成山的碟片移换个位置。我常去这里取喜欢的碟来听,也会把手中的好货留下与那房子的主人交换,甚至我们共同读那本《时间简史》,每次翻开都会先去寻找书页的折痕。我美滋滋的认为,有个同样沉默的人在相同的时间里映衬出彼此的影子,其实我更希望这是只乌鸦或是山羊。



    会有任何可能,也包括这根本就是我的痕迹。我潜意识里希望融合了爱丽丝血液的我就会变成她,代替她活着。我只是个不再有记忆的人,我住在森林里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最痛苦的不是拥有痛苦记忆本身,而是将其全数抽空放空。我已经失掉了根基,即使再生出美丽的花儿也只能是他人眼中的异端。除了自我欣赏,我还能做什么。我坚持单独活下去的原因也在此,没有人会容忍这样的盲目,每个人都不是每个人的什么,只有暂时和流逝是永恒的。
    来的CD机没电了,Neil Young突然脱离轨道,这很恐怖,我还没想过电量耗完的时候怎么办,一定要跟那人当面交涉么?还是此后只能听原生态的摇滚乐了?思来想去,我决定写张纸条随CD机一起回去。
    没想到会在求助于人的时候狭路相逢,是个男人,没闻到多余不结的气味,瞳孔空明,身体看上去脏兮兮。我在心里满足的笑了。


    我问了男人的名字,都男。他说,你好,爱丽丝。
    我不叫爱丽丝。在心里说。
    她始终都会是你。在心里说。
    我听完就走。我说。
    都男说,你留在这儿吧,这是我家,我很少回。
    我说,我有家,我不留,我听完就走。
    都男呆了一下,他身上散发着火红的气息,真是怎么都看不够,闻不厌。



    我是听完就走的。我预感到,我再也不来这儿听歌了。
    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冲我眨眼,砰,关门的声音可真响。



    苏水城的雨水多到不可抑制,我很反感,雨让我迷离、躁动,莫不如踏踏实实盖一场压倒性的大雪,一切都将偃旗息鼓。
    蝙蝠甲总在问我,你的脸怎么变了样子?
    都男开始问我,你的脸怎么变了样子?
    大雨从没给过我解释,我已经记不清我最初的样子,可我始终记得爱丽丝那张脸,于是我变成了爱丽丝。
    直到我完全变成了爱丽丝,都男才告诉我他所知道爱丽丝。
    你现在样子就是爱丽丝。
    我完全明白。
    自从下雨那天你就这样了,小怪物。
    怪你妈逼物!闪电出现的时候,我才看清了我的脸。
    你说你梦到的球形闪电?不,你不可能见到它们,你不可能还活着……
    我只想变回我自己!可没有人记得我的脸,包括我。
    告诉我你跟爱丽丝发生了什么?你是谁?
    不重要了,同样的问题,请你告诉我答案。
    我是爱丽丝的夫君,爱丽丝是……
    她不是你娘子!你只能决定你是她什么人,仅此而已。



    谁也不能平心静气的说话,唯有爱丽丝。
    我愈发想念爱丽丝。我可能会对自己好一点,以此作为补偿。



    没想到爱丽丝就在此时找我来了,我有意让自己意识模糊,哪怕是在梦里的片刻相见。
    爱丽丝正在涂红唇,很红很红,一遍遍涂不知疲倦。我用力挪开似乎粘连的双唇,挤出三个字:爱丽丝……然后我就说不出话了,也许我的嘴唇被她的红摘除掉了。她还在,她却不在,红还在,血还在,只有我就要不在了。
    你的红唇,已经很红了。在心里说,连自己都听不到。
    我只好走近她,在她脖子后面吹气,可她不再感觉到我。
    至少我还可以触摸爱丽丝,我的爱人和仇人。
    她的脸还是她的,她的一切都是她的,她从没把我当作什么。我还是满意的笑了。
    我抚摸着她,发现自己正在一点点消逝。不久都男也来了,我听到、看到他们,所有人都在消逝中,是的。
    都男说,她已经变成你的样子。
    爱丽丝说,她会来见我的,可是你看上去等不及了。
    我动作会很快,等我杀死她以后,我们就走,我们就自由了。
    爱丽丝还在涂她的红唇,她只说,好。
    都男过来拥抱爱丽丝,我死死地瞪着他们,努力分开男人的手臂,男人的手指在爱丽丝的唇上滑过,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男人舔掉她的嘴唇。我闭上眼睛。
    我企图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看不见了,原来我已经毫无念想,才算死过
    梦里梦外都是大雨,都是闪电,球形闪电,我能感觉到。
    都男已经持刀向我走来了,我睁着我看不见的双眼朝他微笑,手里捏着我的《时间简史》。很快地,尖刀在我全身几番游走,我的笑容终于冻结在大雨里。
    都男舔舔刀上的血迹,向身后的爱丽丝走去。
    爱丽丝脸上带着与死者一模一样的笑容,她主动拥抱了他,然后接过他手中的尖刀,在自己脸上划开一个小口,都男并没有反应过来,他呆坐到树下,突然一个优雅的闪电在两人面前劈开一个分水岭,男人在明亮的光线下看到,脸皮之下的面孔,是邦妮诡异的笑脸……



    都男在闪电消逝中惊恐地死去,我把他的身体扶正,在他左手塞进一根烟。我手持火柴,为他点燃,喃喃道,瞧,你已经听到那声响了。



    次日凌晨,苏水城人发现空房间里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还有一只躺在地上冰凉的红唇。












    这是一段07年写过的字,与现在的心境完全不同了。距离底层真实的生活越来越近,不再为着独自狭小的意识而感染到全部的情绪,不再进驻在贝壳里,打开那层虚伪的躯壳,即使再柔软的蚌也会变得无限强大。

  • 邦妮和爱丽丝大概是一个人,又或许是一个人的两部分,总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最终融合为一体,一个存在的幻象。


    时光在密林外整亿年整亿年地流转,我全然不察觉。
    我在森林里住了多久我也不清楚,从不见任何一个人来到这里。我知道不是那些人看不见,而是假装看不见,这比盲更可怕。
    所以当有个人进入我的森林时,为什么要阻挡呢?
    她说她走了很久很累,我便让他在我唯一的床上睡觉。
    我心情畅快,这很重要。


    我去池塘摸了几条大鱼,他们一定会恨我,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捞起他们的时候还不忘体验一把鱼在手心挣扎致死的快感,我向来如此,只是这是第一次掐死他们,我不禁要问,只是为了那个女人么?陌生女人。
    我承认今天的我有点奇怪,树在身后问我为何残忍杀死鱼,我忽然无地自容,一直都是林子里的树、鱼、乌鸦、山羊跟我做伴,我是人就一定会伤害他们,外面的人一定明白不管伤害人还是东西都是相互的,只不过很多人回避、否定了这种相互


    人身上邪恶的成分正在慢慢侵蚀我本应该很澄澈的心,但来不及说更多了,女人正站在我常倚靠的树跟前打量我,这让我很懊丧。
    睡醒了也不要随意走动。我说的很慢,林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早己达到心意相通的阶段,如此看来唯我最不是个东西。很多年未开口,我试着接受这就是我的声音的现实,即使她真的不怎么好听。
    女人半天没动静,我忽地感到我有了所谓的愤怒的情绪,也许这个人的到来对我和整个森林都是凶兆和毁灭。我不再说话。我甚至无意识学会了厌恶的表情,你快点离开。


    我为我的唐突道歉。这里——只有你一个人?女人说。
    人是只有我一个人。她并没问别的东西,我只好这样说。
    那我可以留下来么?
    可以。我似乎有些口是心非,但话已脱口,也许她住不惯没多久就走了呢。我又学会了所谓的犹豫逃避
    树说:莫回头。


    我用几条鱼朋友的性命换回了那女人的名字:爱丽丝。果不其然她厌倦了生活在外部的虚假繁荣,我问她你认为这里是内部么?是哪里的内部?她说她喜欢我的森林。


    这可不是我一个人的森林,这里还有很多东西,我只是其中一个东西,我几乎是最卑微的一个,慢慢你就会了解这里。
    我们生火,烤鱼,对吃。


    晚些时候我们喝酒,她问我从哪里来,我却绝口不提,因为我真的记不得了。她第一次跟我说起大津,她只说了大津两个字,我便迷上了那里。我暗自想象大津的内部与外部。我们各自沉醉,各有所获。
    凌晨,她睡得很安稳,面带笑意。我蠢蠢欲动,林子里四季不分明,忘记季节和年岁反倒是消除焦虑的捷径。如今的我却异常焦躁,我担心邦妮跟我是不同时空的人,也许我们共用一个头脑,不久后我们那分离的肉体亦会重新组合为一个身体,不一定要有骨头和肉,我爱流动的黏液,而不是死静死静的凝胶。我希望我周身布满流动的黏液,蓝色,苍蓝色更好。我的瞳孔是深不见底的洞穴,没有谁能把我探究,黑暗让我感到紧贴胸口的保护感,这可不是安全感。我可以自我运转产生源源不断的保护膜,暗夜笼罩其中,恰如其分。我们不再有血液,不再有该死的皮肤做它的挡箭牌。我们彼此对望,头脑就交织在一起。我们纵情拥抱,我的苍蓝黏液就与你的金黄黏液融化在一起。从此我们都不再是一个人,我们完全地从属于彼此,没有一丝缝隙。我呆望着身边熟睡的女人,心里再不能平静。
    乌鸦在叫我:去读读她带来的《时间简史》。


    我想我的的确确被这个女人,蛊惑了。


    从此这本《时间简史》便成了治疗失眠和焦躁的必备,即使我有很多地方不明白,可我一直读下去,因为我坚信,就算我搞不清我的年龄和我的过去又怎样,我要做的是变成一块海绵,任劳任怨地吸收着所有,当我变得足够强大时,我也就有了挑剔和鉴别的权利,那时不是我的再由我全数还给你。
    空闲的时候我会翻看她包里的其他东西,有一部手机和一台电脑,还有一堆别样的气味。手机里只有一个号码,一张照片。我记下那号码,然后反复看那照片上的婴儿,觉得熟悉却又遥远。她所带的东西除了那本《时间简史》外都是无用的,因为这的环境不支持使用这类东西,这里除了一团混沌的地气外什么都没有。
    当然还有我。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胡思乱想?我一直处于亢奋中,我爱上了这种头脑连连看的游戏。
    死去的鱼仿佛在胃里复活了,还会记得我一口一口肢解他们么?还好,我赶在他们蹦出来之前睡着了,大太阳还没升起,可是阳光已明亮。


    我连续在床上奋战了十六个小时才愿意醒来,属于沉睡的时间少之又少,她安静坐在电脑旁写着什么,我揉揉松乱的头发想问她是怎么做到的,转念一想还是鱼的事最要紧:以后再也不吃鱼了。
    她笑说好:你一直都素食?
    不是,他们和我相处已久,可能随时会复活咬死我。
    那本书可看懂?
    不能说看懂的就一定会懂,至少在用力看,而且有助于睡眠。
    她合上电脑专注与我对话,我却不知所措,指着电脑问她是怎么做到的,她打开没有一根连接线的电脑给我示范,她放进一张沼泽的唱片:看来你还有一些记忆。
    你是来唤醒我的人么?
    我忽然看到,苍蓝黏液正在慢慢外渗。


    爱丽丝的到来给森林里所有生物镀上强烈的金色保护膜,我时常感到后悔,我们大家都悄无声息地变了,出于本能的保护,都是害怕被陌生人划破皮的东西。我不知道爱丽丝还要在森林里住多久,或者说,我剩下的日子都要跟她一起度过了么。我的过去和未来是什么,在哪里继续我的生命……


    如果我最初的头脑只容得下截至此刻接收到的信息,我想我会做个老实诚恳的人,恰好爱丽丝的闯入对我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侵占,她尚未开口,我却早已渴望涌动,总有一天我的黏液会爆裂,与其这样,还不如……


    那天的到来在我们的意料之中,她也一样渴望拥有我。我们互换眼神,各自抛弃了书和床,外面看起来刚刚好,暴雨前闷热的序曲正适合烘托气氛。我们像猛兽一样奔向泥土,她的第一滴金黄黏液落在我的大腿上,我抛开束缚努力迎合着她,一瞬间,我们的血液,夹杂着突然抖落的雨水,一起在泥土里置换。她身体烫得要命,她的金黄越流越急,我不得不尽可能多地吸纳她们,我看着她们无力地流入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只知道我就是块无限延展的海绵,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一部分了,我只能这样想着,我只能这样想着。突然,苍蓝的天空惊现球形般美妙的闪电,金黄正向天空喷涌,我在失去所有意识前感到最后一滴金黄黏液是她留给我的,那冰凉的金黄,分明是她的泪啊……
    爱丽丝是与闪电私奔的流星,她把所有都喷洒在了我体内,却带着我交给她的苍蓝逃逸了,我继续带着贪婪又混沌的一身污液苟延残喘,为什么她没能带走我?她在片刻的欢愉后彻底奔向了天空的外侧,闪电的内侧,而我还深陷这泥土里。我得到了金黄,却失去了苍蓝。